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新建立体停车库项目

2020-02-2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新建立体停车库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机械立体停车设备

采购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行政区域石景山区公告时间2020年02月21日 13: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2月24日 09:00  至  2020年02月28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4号楼8层。
开标时间2020年03月17日 09:00
开标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4号楼8层。
预算金额¥170.4885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15210625570
采购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杨庄东街甲6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傅老师,68869151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君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4号楼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工,15210625570
附件:
附件1http://www.ccgp.gov.cn/oss/download?uuid=EDA61B3E3184A2FD83982955EF34AD 复制链接到浏览器下载立体停车库-招标公告.pdf

  北京华君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新建立体停车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新建立体停车库项目

项目编号:HJP-2020-ZB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1521062557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地址:杨庄东街甲65号

联系方式:傅老师,688691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君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1521062557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4号楼8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石景山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新建立体停车库项目

数量:一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 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包含升降横移类资质),至少满足六层或高于六层升降横移类型式试验报告及合格证;(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出具企业所在地检察院或法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证明(若当地检察院无法开具,则投标人应当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下载,加盖公章,对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9)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0.488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2月24日 09:00 至 2020年02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4号楼8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3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4号楼8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包含升降横移类资质),至少满足六层或高于六层升降横移类型式试验报告及合格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